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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一日常规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26 08:03:3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晨起

第一条:按时起床、洗漱、用餐。寄宿生6:00起床,走读生要根据家庭和学校之间的路程以及交通情况,定好起床时间。起床后,洗漱干净,头发要梳整齐。整理好内务,床铺要整洁、地面要干净。早饭要吃饱,确保身体健康,提高听课效率。

第二条:穿戴要整洁,朴素大方。平时衣着要整洁、朴素、大方,参加重要活动按规定统一着装。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男女生均不染发,发型符合学生礼仪规范要求。不化妆、不戴首饰、不穿不适合校内穿着的衣服、鞋;上体育课要穿运动服、运动鞋。

第三条:整理好书包,带齐学习用品。在前一天晚上作业完成以后,就看看课程表,想想第二天要缴什么作业,要带什么学习用品,整理好书包再睡觉。

第四条:进出家门,要和父母及长辈打招呼。孝敬父母,尊重长辈是传统美德,要及时向父母及长辈问候。

第五条:注意交通安全,不违章通行。骑自行车的同学,要爱护好自己的交通工具,发现损坏,要及时修好。要遵守交通法规,车速不能太快。骑车时注意力要集中,不要多人并排,不能开玩笑,做危险动作。反对骑高档自行车和电动车,禁止骑轻骑、摩托车。学生所骑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校。

    乘公共汽车的同学,要掌握好班次,宁可提前等车,不能急急忙忙赶车,要遵守上下车秩序,主动购票或出示月票。要给老、幼、病、残、孕妇及老师、长辈让路让座。不要在车内旁若无人地高谈阔论,谈吐要文明高雅,时刻注意维护通大附中学子形象。

二、进校

第六条:佩戴胸卡到校。无胸卡进校者必须在保安处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可进校。在校期间(除体育课、活动课、课间操等外)必须始终佩戴胸卡。

第七条:准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办好请假手续,或提前请假(事后补假),请假条上必须有家长的签字。迟到进校者要在保安处予以登记。

第八条:在校园内一律不骑车。骑车者在校大门外限速带前下车推车至各班停车位置,将车放整齐,车轮不要超过黄线,车龙头一顺摆,车篓里的有用东西要拿走,并确保车辆上锁(车子如果未上锁,将扣其车辆,须凭自行车发票、家长证明或班主任签字单到保安队取车。各班每天应派两名同学在自行车停放点执勤,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家长接送车辆必须在离校大门50米以外下车。所有学生必须服从值班老师、文明监督岗学生及保安的管理。

第九条:校内遇见老师及来宾要主动问好,做到热情大方,彬彬有礼。同学之间见面或分手时也应互相招呼。

三、晨间卫生

第十条:在晨读前打扫好包干区。值日生应提前到校,检查记载并向班主任或劳动委员报告前一天放学后教室卫生打扫情况,并且开始当天的值日工作。室外包干区要扫干净,垃圾扫清倒入集中回收站点,不可倒入路边卫生箱,倒灰时应用扫帚压住纸屑树叶,不能一路走一路撒。

第十一条:班级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平时的脏、废、杂物随应放入塑料袋或班级大清洁袋,值日的同学要整理好大清洁袋,扎紧袋口送到学校垃圾集中回收站点。

第十二条:遇雨雪天气,进入教学楼后立即将雨披、雨伞装入塑料袋,以免水滴在地上造成湿滑,进入教室后将物品存放进储物柜。

第十三条:教室、包干区卫生要求详见《南通大学附属中学教室、包干区卫生评比标准》。

四、晨读

第十四条:充分利用早晨时间,养成读书习惯。早晨到校后,应充分利用清晨时光读书。晨读课负责同学要事先和课任老师商量好晨读内容,并带领好晨读。同学们在晨读时要朗读课文,不做作业。晨读迟到或上课迟到的同学,应站在教室门口外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方可进教室。

五、升降国旗

第十五条:参加升降国旗仪式要庄重。每周一举行升国旗仪式时,在校全体同学均应统一着装,准时参加,要面向国旗,列队、肃立、脱帽、行注目礼。要认真聆听国旗下讲话,不得说话、搞笑。平时在校内遇升降国旗时,凡经过现场的同学都应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待国旗升降完毕,方可自由活动。

六、上课

第十六条:准备充分,静候上课。预备钟响,即进入教室,文具书本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

第十七条:文明上课,注意礼仪。上课钟响,老师走上讲台,班长号令:“起立、立正!老师说:“同学们好!”同学齐声说:“老师好!”待老师说“请坐下”或“坐下!”后,方可坐下。下课钟响,待老师示意下课时,班长号令:“起立、立正!”老师说:“同学们再见!”同学齐声说:“老师再见!” 待老师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座位。一般情况下,让老师先离开教室。有人听课,更应礼让于客人。课上要注意文明礼貌,发言要举手,发表不同意见时,要注意有礼貌。

第十八条:坐姿端正,专心听讲。上课时,坐姿要端正,看书写字、胸要离课桌一拳,眼要离书一尺,不斜坐,不斜视。上课要专心听讲,积极思维、踊跃发言。不做小动作,不随便说话,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课堂纪律,自习课上要保持安静,不下位置,不扰乱秩序。

第十九条:上体育课、音乐课、实验课、选修课等均应提前去所在地点,除遵守一般课堂必须遵守的纪律外,还应执行以上课程的相关规定。教室里的闭路电视,主要供教学用,班级开展活动需要使用,必须事先与电教部门取得联系,得到同意,方可使用,任何同学不得私自使用闭路电视。平时要遵守《电教器材管理规章》,爱护好一切电教设备。

第二十条:宿舍区以外场所不得穿着拖鞋、背心、短裤进出。课上夏天不扇扇子,冬天不焐热水袋。上课不喝茶,不吃零食。上课期间身体如有不适,应及时举手报告。

七、课间

第二十一条:下课后值日生要及时将黑板擦干净,同学们要走出教室休息、远眺,让眼睛放松。课间禁止串班、串年级。

第二十二条:课间活动时,保持教学区域的安静,禁止喧哗、追逐打闹,不打扰和妨碍其他同学的休息和自习。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得拥挤、推拉。教学区域内禁止一切体育活动和危险活动,严禁搞闹,如遇突发事情应及时报告老师。

第二十三条:课间、午间禁止在教学区域内吃零食、喝有色饮料。严禁学生在校内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和MP3、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一经发现,一律封存保管至毕业。

第二十四条:做“两操”,整齐到位。做眼保健操时,要闭目静心,按音乐节拍、穴位及动作要领认真做好。做课间操时,出操退操做到静快齐,做操时要认真、到位。因病因事不参加课间操的同学要向班主任或体育委员请假,出场退场要注意安全。广播操检查评分人员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各班做操情况。

第二十五条:进办公室,要有礼貌。进办公室前,应先轻轻敲门或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才可进办公室,得到老师的帮助要说声“谢谢”。

八、午间

第二十六条:自觉排队购买食物(严禁插队),就餐时不得大声喧哗,保持良好的就餐秩序。注意食堂卫生,爱护餐厅的设施,用餐完毕,请将餐盘交送到指定的收集点。不得把在食堂购买的食物带出食堂,在小卖部买的食品必须在小卖部吃完再走,不得随地丢仍零食袋,校园内禁止边走边吃零食现象。

第二十七条:静校铃声后各班应保持安静,无人员走动。午间教学区域及操场禁止一切体育活动。值日班委管理班级纪律、处理偶发事件,并在《班级日志》上如实记载午休情况。午间无老师通知不得去教师办公室,不得去小卖部、操场,更不得串班或在公共场合谈笑、搞闹。

第二十八条:不在学校午休的同学在1220至下午上课前15分钟期间不得进入学校。

九、放学

第二十九条:值日生认真完成值日任务,待值日组长(或劳动委员、值日班委)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或值日组长、劳动委员、值日班委)关闭空调、饮水机、投影仪开关,关锁门窗。

第三十条:放学后及时回家,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家必须告知家人。身体不适、外出训练或其他原因出校门离开学校,必须有学生处或班主任(含宿管员)签发的准假条,经保安审查后方可放行(准假条留传达室)。

第三十一条:回家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或乘车),注意交通安全。

十、晚自修

第三十二条:准时上、下晚自修,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参加者,须同时向生活指导老师和值班老师请假,填写假条并说明事由,经同意之后方可在宿舍休息或外出。走读生参加夜自修需家长签名提出申请,并由家长负责接送,以确保夜间安全。

第三十三条:安静晚自修,不讲话、不走动,不携带通讯工具、游戏机、休闲杂志等与学习无关的用品到晚自修教室。夜自修时衣着整齐得体(不穿拖鞋,不披头散发),不吃零食。

第三十四条:按规定位置就座(未经老师允许不得调换位置),不改变教室固定格局。主动做好个人卫生“三包” 工作(桌凳摆放、垃圾清理、地面整洁),认真参加值日,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或值日组长)负责关闭电源,关锁门窗。

十一、晚就寝

第三十五条:夜自修后,迅速整理学习用具及书籍。寄宿生及时返回宿舍,不得在宿舍外逗留或从事其他活动。

第三十六条:熄灯前不做与学习、生活无关的任何事情,不在公寓楼内从事任何剧烈体育运动。从事个人内务时,尽量不要影响室友在宿舍内的继续学习或休息。

第三十七条:主动配合宿管人员做好查房等各项检查工作,禁止使用违禁物品,严禁顶撞检查人员。

第三十八条:熄灯后,立即就寝,不得闲聊、打电话,不得进行任何其他活动。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

                                         O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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